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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晗解约 谁都没有损失

时间:2014-10-11    来源:本站    点击:

这两年,北美华人圈最流行的词汇是“回流”,“回流急售”、“举家回流”、“毕业回国”这些词语,哪怕你并不身在北美,也能在网络上时有所接触。而演艺圈,在韩庚、吴亦凡之后,诞生了第三位“回流明星”,鹿晗。目前,EXO组合还剩两位中国人,黄子韬和张艺兴。不过,要论EXO队员在国内人气的话,鹿晗和吴亦凡应该是无争议的前两名。今年七夕情人节,鹿晗的微博粉丝曾发起集结1314封“微博情书”送鹿晗的活动,这个活动让鹿晗某单条微博的评论量超过了1320万,因此,创造了“微博上最多评论的博文”的吉尼斯世界纪录——这个纪录虽然极其无聊,但也表现了鹿晗粉丝——“鹿家军”对偶像的拳拳之心。

无论是北美回流族,还是韩国回流明星,动机其实也无甚差别,无非是因为在国内发展,能获得更为光明的未来。SM公司对于鹿晗解约的回应是,“我们认为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提出诉讼,凭借组合获得人气,又通过相同法务法人、相同方式,规模性地提出解约,是无视组合活动、以及公司等相关合约当事人利益的举动,是为了优先考虑个人利益而采取的做法。”这份声明粉丝大概不会认同,不过“凭借组合获得人气”,以及“为了优先考虑个人利益而采取的做法”这两点,大概也是粉丝们所难以否认的。

在偶像输出上,韩国始终对中国保持了贸易顺差。不过韩流也并不是一帆风顺,所向披靡,在韩庚之前,虽然H.O.T、神话、东方神起等组合在国内也有一些拥趸,但始终是“雷声大雨点小”状态——2005年,当时的韩流天王Rain在北京工体举办演唱会,门口的黄牛党曾经一度喊出了“5块钱2张,还赠送荧光棒”的超低票价。可见,当时的韩流虽然看上去来势汹汹,但基于韩国娱乐公司推广手段不够成熟、国内粉丝文化尚未成型、两国语言不通、媒体资讯仍然有限等等问题,韩流粉丝仍然只是小众,未成大势。

也同样是2005年,韩庚以Super Junior唯一中国籍成员的身份出道,2006年,SJ开始在韩国走红,韩庚也被国内所注意到,从墙外红回了墙内,2008年,韩庚参加了奥运歌曲《红遍全球》、《北京欢迎你》的演唱录制,几乎与此同时,SJ推出了专门针对中国市场的子组合SJ-M,2009年,SJ以《sorry sorry》一曲事业登顶,年底,韩庚宣布与SM解约,专心回国发展。2010年初,SJ在北京五棵松体育馆举办演唱会,气氛火热。

某种方面完全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韩庚,韩流在国内的影响力,应该远不如现在。SM公司也在韩庚身上看到了新的方向:2007年,宋茜被SM看中,成为练习生,2009年以f(x)组合成员的身份出道。2012年推出的12人男子组合EXO里,甚至1/3都是中国人——其用意原本就是众人皆知的司马昭之心:利用中国成员,打开中国市场。韩国其他经济公司也有效仿,JYP公司2010年推出的4人女子组合里,也有两位来自中国。三大韩娱公司里唯有YG目前还未有中国成员,但也有传言说今年在中国举办过选拔会。

这是一种双赢的选择——如果韩庚、吴亦凡、鹿晗一直在国内发展,大约不会比现在更加成功。而SM公司,也不会在中国获得这么大的市场。那么现在问题来了,不,不是挖掘机技术到底哪家强,而是,如果继续在偶像制造技术更强的韩国发展,会怎样呢?

他们会继续承担开拓中国市场的责任——韩国市场和他们没什么关系,在韩国粉丝那边,无论是鹿晗还是吴亦凡的人气,在团队里都只能算做后进生。而在竞争激烈,艺人淘汰率高的韩国,一个组合的生命力不过是数年。组合解散后,一些艺人获得了继续在娱乐圈发展的机会,一些艺人只能就此沉沦,像金希澈这样最终可以获得SM股份的艺人终归极少数——国籍问题,始终会成为在外企工作的透明天花板。如韩庚、鹿晗这样还是获利来自于中国市场的明星,未来也只能继续在中国市场发展。而此刻,他们在国内单飞的所有条件都已经满足,EXO成员的身份,其红利已经开始消退。若有国内公司愿意接手,那就更是再好不过,可以大唱“mountain top/就跟着一起来/没有什么阻挡着未来”了。

当然,也不是全无损失,江湖故事里,人人都爱义薄云天或者苟富贵勿相忘的戏码,但戏码究竟只是戏码。哪怕是在纯男性的绿茵场上,巴蒂斯图塔不会因为对佛罗伦萨九年不离不弃而多获得一些额外利益,C罗虽然被称“三姓家奴”但也无碍他成为目前最有商业价值的男球员。更何况拥趸为女性的娱乐圈,喂,那位鹿晗的粉丝,你会因为鹿晗跳了个槽,就认为他的脸“瞬间变得丑陋”了吗?

至于SM的损失?就算他们知道签下的这些中国艺人迟早都会“回流”,也不会放弃寻找下一个条件合适的中国少年。这里没有江湖逻辑,不过都是一些商业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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